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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水冷式天花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浏览: 发表时间:2024-09-21 22:25:36

对荔湾区儿童医院二楼儿童保健中心公共区域安装水冷式天花机进行采购,现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通过资料审核的供应商将作为邀请对象参与本次竞价。项目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1.1比选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水冷式天花机采购项目

1.2项目标的

名称

数量(台)

供货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水冷式天花机

4台

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48000元

详见附件

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设备安装所需配件物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相符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经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项目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要有技术服务团队,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安装至指定地点,并按照流程完成验收手续。在紧急配送需求时,需根据实际工作增加保障人员。

2.投标人所供应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无条件包退包换。

3.产品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产品在质量的可靠性方面,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最高级别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922日至9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岑小姐18928745570

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报名时间将以下材料复印加盖公章递交至指定地点

1.投标人简介、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报价单(加盖公章)。

7.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

8.同类项目业绩(加盖公章)注: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应急响应时间、配送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份,按次序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注:递交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应选择寄付,否则将拒收。

七.有关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5.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6.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重要提示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我院预约时间踏勘现场。

2.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4.采购人有权对中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5.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gzslwqfy.cn,在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官网线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6.采购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所有。

 

附件: 1.采购内容及规格参数要求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202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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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240号

医院电话:020-86537791

门诊时间: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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