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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关于驾驶服务项目的采购二次公告

作者: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浏览: 发表时间:2024-08-19 15:00:00

关于我院驾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因符合资格报价人不足三家,导致流标。我院将进行本项目二次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投标。

为了保障维护医院业务用车需要,我院拟开展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驾驶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项目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驾驶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9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三)项目预算:预算金额324000元(人民币),即9000元/月*岗,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安排等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包括听从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医务科和总务科调度,在广州市区内接送病人、医院公务活动人员、医疗救治转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转运等。

(二)供应商工作人员需对医院配备的驾驶车辆及附属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如救护车供氧设备不足,车床故障等)。

(三)工作时间包括:①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及出车(具体以安排的服务班次为准);②参加司机整体排班值班,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四)供应商组建驾驶服务团队,派出专职人员到现场进行驾驶服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医院的监督。

(五)岗位配置情况及资格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人数

工作范围/内容及资格要求

备注

1

司机班长1人

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懂粤语和普通话,30至55周岁,熟悉汽车驾驶,掌握汽车基本保养;驾驶技术术娴熟,排除常见的、一般性的故障;具备B牌或以上驾驶资格证,熟悉广州和珠江三角洲的路况;有团队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好,服务态度好,吃苦耐劳。


2

司机3人

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30至50周岁,无吸毒史及违法犯罪记录,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懂粤语和普通话,具备车辆行驶资格证C1牌或以上并需具备5年或以上驾龄(不少于3人)


总配置岗位

4个

供应商安排至采购人工作的人员与采购人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其一切用工手续、工资的结算发放、社会保险的缴纳、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的管理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六)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1)保证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人工费、劳工意外保险、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值班费、加班费等其他福利待遇、体检费;

(2)培训费:一切专业培训、办证费用;

(3)设备费:除采购人提供现有设备以外所需的设备;

(4)管理费:一切业务管理费用;

(5)营业利润、应缴的税费,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中标价以外的费用。

(6)工作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科、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报价人工作人员自行承担)。

四、投标要求

(一)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芳村花园二楼行政办公区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20-81744265。

六、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人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简介。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2021年以往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服务评价经验的简单书面说明。

(八)投标报价单(加盖公章)。

(九)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

(十)项目期满后承诺针对项目问题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的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

(十一)评分项要求的内容。

(十二)项目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注:递交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应选择寄付,否则将拒收。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九、有关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gzslwqfy.cn,在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官网线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采购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所有。

 

附件: 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评标方法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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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240号

医院电话:020-86537791

门诊时间: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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