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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关于业务培训场地租赁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浏览: 发表时间:2024-06-14 14:38:26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原有建筑正在装修改造,业务培训场地不足,为了更好促进沟通合作和开展业务培训,医院5月17日至5月21日对业务培训场地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因报价不足三家,现进行项目二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业务培训场地租赁服务。

(二)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三)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人民币600元/半天,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按实际使用次数结算。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相符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四、项目要求

(一)场地要求:类型多样,能够满足大、中、小不同类型会议。其中,有200平方米或以上的业务培训,供应商须提供实地相片。

(二)地理位置:广州市荔湾区内

(三)设备设施:场地应具备所需的会议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大屏幕投影仪、音响系统、会议桌椅等,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使用正常。在租赁期间,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整设施的使用方式,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四)安全保障:确保场地的安全设施完善,如紧急出口、消防设备等,安全保障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6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芳村花园二楼行政办公区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老师,020-81744265。

六、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单(加盖公章)。

(七)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评分项要求的内容。

(九)项目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注:递交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应选择寄付,否则将拒收。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九、有关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gzslwqfy.cn,在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官网线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采购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所有。

 

附件: 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评标方法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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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电话:020-8653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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