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约挂号
为保障我院医患人员健康用水,同时做好医院桶装饮用水的规范采购工作,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对桶装饮用水供应合作项目拟采取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桶装饮用水采购为分批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经费结算方式为按实际发生量乘以单价,按季度计算。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采购单价 上限价 | 交货方式 | 供货期 |
1 | 桶装水(包装饮用水) | 不少于18L/桶 | 17元/桶 | 分批按需供应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 | 小桶装水 | 不小于5L*4瓶/箱 | 40元/箱 |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业务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
(二)产品报价目录;
(三)提交半年内桶装饮用水GB8537-2018或GB 19298-2014产品检测报告,需包含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采矿证;
(四)提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五)提交2023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六)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八)根据评分表内评分细则,提供相对应的其他响应材料。
※以上资料请加盖公司公章,交由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审核。
四、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17时。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递交的文件应密封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文件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投标相关文件的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23日10时,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芳村花园二楼行政办公区小会议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168888979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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