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挂号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现对“院内宣传广告制作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院内宣传广告制作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金额(万元):项目总金额为三十万人民币,以实际发生广告工程量结算。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招标范围
1.院内宣传广告制作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承担医院各类宣传
广告品的设计、制作和成品的运输、安装以及售后服务等;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项目清单。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因宣传广告品种较多,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拓宽制作内容种类。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包含设计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收等。请根据内容清单列出品类报价;
2.欢迎供应商另外申报未在此清单所列出的其他产品规格与价格;
3.今后增加的项目一律按中标同类材质、规格、品种等比例缩放套价,不再另行价格谈判。
(三)项目入围家数:二家,服务周期为一年。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广告制作安装标准及验收规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涉及产品纳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五)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具体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 hi 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 .ccgp .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提供备案截图;
6.供应商具有较强服务能力,能提供随叫随到、随时响应、优质快捷的服务,及时把招标单位所需制作的产品配送到位;
7.供应商具有医院相关单位宣传广告品定点供应业绩和经验优先,能提供至少1个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评选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同时也包括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其他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反映其企业综合实力的资料;
4. 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止,正常工作日内,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2.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芳村花园院区二楼院办公室)
3.开标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女士/申女士 联系方式:020-81744265
七、评审标准:
评审小组结合完全满足医院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的报价、资质、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
比选文件: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院内宣传广告制作年度服务商采购项目”
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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